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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预算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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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8 07: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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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和执行行为,切实增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的约束力,现就加强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政府采购预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随2024年部门预算同步、同步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提前做好需求论证和场调研,据实筹划、合理评估、认真填报,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全、实、准、细。2.2023年及以前年度未执行完毕的政府采购资金,其预算指标年底将统一收回,需继续执行的,应当重新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自2024年起,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预算指标收回后,预算单位可在一体化系统“上年结转政采资金合同挂接

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江苏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0〕66号)等,现就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一)应尽。政府采购预算应涵盖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报范围,不得漏报、少报。近日,财政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与执行工作的通知》从“原则、方法、要点和执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是事业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数量、型号、单价、项目实施时间等。它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务院办公关于印发中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办发〔2019〕55号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预算单位政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