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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务用车商务车采购标准

  • 采购
  • 2021-05-21 1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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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中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一)集采目录车辆规定乘用车(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和客车(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都在集采目录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二)车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车辆采购,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细则》明确,申报《目录》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

修改后的公务车采购标准包括:自主品牌采购比例不低于50%;正部级员用车标准由此前的不高于3.0升排量、民币45万元降至2.5升排量、35万元;副部级员由不高于3.0升排量、35万元缩减至2.5升排量、30万元;普通公务用车则由最高2.0升排量、25万元调整为1.8升排量及16万元以内。《办法》第九条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于机要通信的工作用车配备价格不得超过12万元,排气量不得超过1.6升;业务用车和用于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日前,中共中办公发布了《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车配备、采购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根据新规定,中和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