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围标串标由什么部门处理

作者:逯叔舞 | 发布日期:2024-09-08 10:39:05


围标串标由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认定,也可以由招标单位进行认定,该行为涉嫌围标串标罪具体的处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围标串标一般由行政监督部门查处。围标是指几个投标之间相互约定,一致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串标指的是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

《中华民共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由级以上地方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中华民共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或者其他利关系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过程中围标,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1、投诉正式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应暂停;2、举报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停止;3、投诉或举报情况属实,招标采购活动确实存在行为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行政处罚。

对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处理工作,由政府采购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认定处理可以在收到书面的有效的对于实施的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当由级以上地方民政府发展部门依法查处。围标是指几个投标之间相互约定,一致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