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采购 > 正文

政府采购 负面清单 企业业绩

  • 采购
  • 2024-09-08 08:01:00
  • 1396

3. 无采购预算、无采购计划或超预算采购《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中共中务院关于印发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序号禁用内容法律、法规依据一、资格条件禁用内容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形式、组织1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形式或者所在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2 法》(财政部令第8 7 号)第十七条从业员、利润、纳额等规模条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1.1版序号禁用内容法律法规设置企业法,将事业法、其他组织和自然排除的《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限定供应商的根据负面清单,禁止在采购文件的资格条件中设置的内容共3项,包括:设置企业法,将事业法、其他组织和自然排除的;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待遇的;规定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内的各标段(包)不得兼投的。

(如设置的业绩金额要求与采购项目规模不相匹配的)合理设置127. 评分标准中单项指标分值设置过高的;分值梯度设置差距过大的合理设置128. 将行政区海南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序号禁止行为具体内容主要依据备注适用主体:采购、采购代理机构1 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对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