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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结余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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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8 07: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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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结余资金的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在中华民共和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依照本规程执行。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同财政性资金。按照规定,财政拨款结余应当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用于安排本年度部门预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

结余测算基数=Z集采品医保资金预算-(E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ⅹF中选价格+G非中选产品使用金额)ⅹH统筹地区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ⅹI集采通用名第三条财政性资金是指年初确定的进入部门预算的所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预算执行中追加的各种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债资金、有资产变卖收入、使用有资产担保的贷款及自筹资金等。第四条凡是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采购资金实行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