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采购 > 正文

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区别

  • 采购
  • 2024-07-18 07:50:11
  • 6991

4、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在谈判活动中,为了维护谈判的公平和公正,谈判小组成员要作为一个集体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谈判。

1、 1.属于中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务院规定。 限额标准:单项or批量金额50万以上货物or服务、60万以上工程;公开招标标准:单项或批量金额120万以上货物和服务、200万以上工程。

2、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和《中华民共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3、 法律分析: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也就是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自治区、直辖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