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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出场费

  • 采购
  • 2024-07-31 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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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往返的城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1、 采购参加评标进场数,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评审专家费发放标准 1、评标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按200元/发放;超2小时至4小时的(含4小时)按300元/发放;超4小时至8小时以内的按600元/发放。

4、 评审专家费用应由甲方支付1、专家评审费一般由甲方即招标承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3、 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1)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天。

2、 专家费通常是指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提供评审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根据规定,评审专家费发放范围仅限于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员(包括采购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参与项目评审现场活动的其他员(含监督员)不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