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采购 > 正文

政府采购22条具体内容

  • 采购
  • 2024-09-08 11:00:55
  • 1904

政府采购与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待遇。咨询助手提示访客: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具体内容:供应商参加

瑞律网小整理了《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理解。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