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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货款不支付了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民共和企业所得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这里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供应商货款不要了账务处理供应商不要货款了,相当于应付账款不用支付了,先跟对方确认该笔业务是不是不用支付,将不需要支付的金额部分,找公司对应的主管员签字,然后

供应商不要货款了,相当于应付账款不用支付了,先跟对方确认该笔业务是不是不用支付,将不需要支付的金额部分,找公司对应的主管员签字,然后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就可以了欠供应商货款的账务处理需要依据公司的财务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首先,应当在欠供应商货款发生时,以记账凭证的形式记录出现欠款,并将其归入

当供应商决定不要货款时,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这相当于获得了一笔非经常性的收益。在会计处理上,这通常作“营业外收入"或“非经营性收益"。以下是进行会计分录的步骤: 1. 确认货款放弃的事实:首先,需要确认供应商确实放弃了货款,这通常需要供应商的书面确认或者相关的沟通记录。2. 确定会计分录的金额:根据放弃的货款金额来确定分录的数额。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方法: **借方(Dr)**: -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