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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必须全部对照吗

  • 进口
  • 2024-05-06 15: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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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共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必须全部对照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即进口食品的通用名称或商品名称。
原产或地区名称:即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或原产的家或地区名称。
净含量:即进口食品去除包装后实际的食品重量或容量。
配料表:即进口食品中所含的全部配料及其含量,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
营养成分表:即进口食品中所含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主要营养成分含量信息。
保质期:即进口食品在特定储存条件下,保其质量和安全性适用的期限。
储存条件:即进口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为保其质量和安全所需的环境条件。
食用方法:即进口食品的建议食用方法。
过敏原信息:即进口食品中所含的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名称。
生产商名称和地址:即进口食品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即进口食品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例外情况:
以下情况可以例外:
食品标签面积过小,无法全部对照中文标签时,可以优先对照产品名称、原产或地区名称、净含量、保质期、储存条件、过敏原信息等关键信息。
进口食品为散装食品或无法进行直接包装时,可以提供中文说明书或其他形式的中文信息。
注意事项:
中文标签应与原产标签的内容保一致,不得擅自修改或略。
中文标签应清晰、准确、易于消费者理解。
中文标签应符合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