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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公务用车采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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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8 07: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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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委办公、政府办公印发《山东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政机关带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到2020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政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其中,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山东政府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山东#公务用车从山东政府新闻办四月六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已将级政

日前出台的《山东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作出新规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要配备排气量1.8 升( 含) 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每20 配备1 辆,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办法》规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一是实现跨层级跨区域集中采购。各级预算单位采购符合《山东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的轿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越野车等公务用车(含新能源车),可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直接实施采购,也可通过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政策。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车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确定车辆入驻商城的需求和标准。车辆生产厂家按一定规则进驻商城,将符合

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指导监督下级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机关事务是全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级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辖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