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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核心产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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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8 07: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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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所谓的核心产品,是一个原本已经存在多时的基本实事,如网络设备中的服务器、交换机,会议系统中的MCU服务器,锅炉系统中的燃烧器,中空调系统中的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房屋装修中的油漆、板材、管材,服装项目中面料材质,印项目的纸张,家具项目的基材、五金件等等,这些都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因此,应当标记核心产品,对于无法确定核心产品的,原则上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不同的采购包。

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需要设定核心产品,且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如果未设置不能为所有产品均为核心产品,建议发布澄清公告明确核心产品。《政府采购货确定核心产品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一般核心产品的技术构成、价格比重高。如果采购的是非单一产品,则必须按照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来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比如空调设备包括多联式空调机、精密空调、风机设备、水泵等,多联式空调机的资金占比高且技术含量大,适宜设为核心产品。2.占比资金最大的设备并不都宜定为核心产品。在实际作中,并不是占比资金最大的设备都宜定为核心产品,还需要结合设

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核心产品,其中三个最大采购预算产品为:A占预算30%、产品B占26%、产品C占24%,有3个投标的A产品采用相同品牌,请问评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