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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采购有什么要求吗

  • 采购
  • 2024-07-26 2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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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七条 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2、 公务车管理度细则是为规范公务用车采购、配备、管理和使用而定的一项度,要求公务用车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实行集中管理、节约用车等措施。 公务车管理度细则是为规范公务用车采购、配备、管理和使用而定的一项度。

3、 申报《目录》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申报《目录》的其他车型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