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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单位怎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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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8 09: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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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共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由于报关员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嫌疑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或者其代理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建议向申报地海关申请改单,是否接受改单以申报地海关回复为准。根据《中华民共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单改单。需要提供的资料为: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2、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1)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2)外汇管理、、检验检、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3)应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

出口货物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运抵海关监管场所的;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程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或者其代理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提交齐全、有效报关单位备信息变更指南01 报关单位名称、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负责)、报关员等《报关单位备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02 报关单位上述备信息发生变更的,可使用本企业的电子口岸卡(法卡或作员卡均可),通过中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行政相对统一管理3.0系统(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填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