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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专家组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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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26 1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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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律分析: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数为5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 政府采购经济专家能评技术分。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由招标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数为五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