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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

  • 贸易
  • 2024-07-27 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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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有四种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政、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实现对境外的外国消费者的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短期居留期间,享受国外的医疗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在后者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

也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直接接触下交易的无形活动。服务贸易有四种提供方式,分别是: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制约中国服务贸易的方式分为4种: (1)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2)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 (3)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进行服务贸易; (4)消费者和生产者移动到第三国进行的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可分为国内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领域里,所谓服务贸易,通常指的是国际服务贸易。它是一种跨越国境的服务行为,是服务在国际间服务贸易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跨境提供"是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例如,国际金融中的电子清算与支付、国际电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卫星影视服务等;“境外消费"是指在国境内向另一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本国病人到外国就医、外国人到本国旅游、本国学生到外国留学等;“商业存在"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的商业实体提供服务,这种形式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例如,外国公司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