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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保金是3%还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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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27 09: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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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是3%。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工程质保金为总造价的3%,由承包商在工程合同生效前交给建设业主,以确保施工质量和最终成果达标。发包方需按合约保留保证金。建设部规定质保金占工程总造价的3%,多数工程遵循此基准。如承包商在质保期内未履行修

政府采购质保金的比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实际上,质保金的收取方法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通常时候,质保金的比例为标的预算金额的2% 以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3% )预留质量保证金。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项目、产品性质以及公司资金状况都可能影响质保金的比例。在操作中,具体比例还需根据政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一、建设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是怎么样规定的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如下: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

普法内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交纳办法。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政府采购质保金的比例是3%。质保金是为担保产品的质量,由出卖人向买受人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质量保证期间届满而产品无质量问题时,买受人应将该金钱退还给出卖人,目的是担保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障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