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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采购垫付标准
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
政府机关和组织单独采购交易的预付款标准要求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
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合同金额的30%。
机关、团体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的通称。
二、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规定
明确最低首付金额并落实适当政策。
1.明确预付款最低限额:各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
2、政策落实到位:对于主要依靠人工投入的采购项目,初期资金筹措压力不大。
不应低于10%。
三、四川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
四川省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问题,四川省政府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